填單登記 https://bit.ly/捐卵精子登記 捐贈條件 1. 女性年滿 20 歲至 35 歲以下,高中職程度以上,身心健康未有抽煙及吸毒等不良習性。 2. 未曾於他處捐贈卵子,或曾於他處捐贈但並無活產記錄者。 3. 以無償方式捐贈卵子 4. 本院依衛福部規定提供捐贈者營養費最多 99,000 元,但不得指定受贈對象。 5. 不得同時提供二位以上的對象使用。 6. 捐贈後不得請求返還,但捐贈後經診斷出本人有生育障礙不在此限。 7. 有配偶者應取得配偶之同意並簽署同意書。